各班级同学:
根据计算分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,旷课达到10学时以上20学时以下的,将由分院发放通报批评,再次旷课达20学时的将上报学院下发违纪处分。
以下学生截至目前已旷课学时达到通报批评标准,现予以公示,望以后认真到课,不要再犯,也请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做好监督。
计算学工办
2019年1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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