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对旷课5次以上同学给予院内通报批评的公示
发布时间: 2019-11-26 14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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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级同学:

根据计算分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,旷课达到10学时以上20学时以下的,将由分院发放通报批评,再次旷课达20学时的将上报学院下发违纪处分。

以下学生截至目前已旷课学时达到通报批评标准,现予以公示,望以后认真到课,不要再犯,也请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做好监督。


计算学工办

2019年11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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